作者:柚子甜 心靈工作者
「過節」在感情世界中,是很微妙的一個小結。
對兩個熱戀期的人,它是表達自己澎湃情感的火山口;對兩個心意相通的老夫老妻,當普通的日子過也沒問題。但,問題就在那個「但」。
「過節」正因為是「表達感情」的機會,它讓缺愛的人充滿希望,想透過這個機會好好感覺被愛;但感情疲乏的人意興闌珊,只想著用最低成本打發。最可怕的莫過於這兩者的組合:一方興致勃勃的策畫,另一方愛理不理,最後兩邊都氣不過,才導致「節日分手潮」──其實爭的不是過不過節,而是「你在不在乎」。
以身心靈的角度來看,我並不會覺得分手是壞事,有問題的感情,藉著年節檢視一下,趁機捨棄一筆爛帳也沒什麼不好。但這是對「已經有問題」的感情,有些人的感情還不錯,但是還是有一方喜歡過節,另一方覺得不用過;或是一方還是想小小討愛、另一方卻覺得愛情不必靠過節證明。
這種小事不至於造成分手,但還是會在心裡上造成小失落,甚至埋下輕微裂痕,有沒有好方法可以處理這種問題呢?
情侶「過節」守則:愛不是儀式,但需要一點小儀式
曾經我是對感情重度不安全感的人,任何大小節日都要過,可以不用送禮沒關係,但一定要膩在一起整天。以前不明白,只當自己喜歡熱鬧,現在回頭想想,除了想證明自己被愛以外,內心還有一個小小的聲音:「我在過節這天不捆住你,怎麼知道你不會瞞著我跟誰出去?」
以為自己喜歡過節,其實是在討愛,更深一層是害怕失去,以前這樣過節,過得也真是沒品質。
現在我在穩定的關係裡,反而更能反思「過節」的意義。如果兩個人都想過節,那好,就一起策畫想去的地方;兩個人都不想過,那就平平安安地過,也沒什麼不好。但只要有一方還有過節的興致,我會覺得是好事,因為愛的經營不是靠儀式,卻需要一點「小儀式」來創造幸福感。
這裡的「儀式」不是指刻意地去吃大餐、送花、去碼頭吹風看夕陽這種「公版流程」──通常這樣的儀式只能滿足「討愛」的那方,另一方只覺得自己是人形立牌,被迫照本宣科地滿足討愛方的幻想,反而對感情造成更大的傷害。
那什麼是「好」的小儀式呢?我的建議是,這些儀式不用誇大,可以很普通,甚至可以在家裡,但必須「量身訂做」。
問問對方在過節的時候,有什麼是他想做的?也許他只想宅在家看電影、打電動,那你可以跟他說,好啊!那你選你想看的片,或是你教我打電動,喔對了,你想不想吃披薩?我們中午叫披薩來一邊看,順便配你愛喝的德國啤酒。
同樣的,你也可以告訴對方,你晚上想去河邊散步看夜景,穿得美美的在地景旁邊打卡拍照,為節日留個紀念,讓他晚上換件襯衫陪你出去。秘訣是:要讓對方有參與感、難度不要太高、而且有「互相」陪對方想做的事的前提,這樣的「小儀式」最能讓感情升溫──因為彼此都能覺得自己「被在乎」、「被陪伴」,而不是被「節日」的名目勒索,討花錢和討愛。
即使是這樣的小儀式,最後都包含有主動的在乎與愛意,因為那個「儀式」不是商人告訴你的,而是你們兩個互相交流所達成的。那樣的過節,才是真正的「節日」,而不是感情裡的「討愛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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