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王雅涵 諮商心理師
昨天跟朋友聊天他說:「我可理解為什麼牧師叫小甜甜不要報警,就不要把事情鬧大到不可收拾,希望可冷靜下來好好解決」
我說:「不行啊,家暴零容忍,沒聽過嗎?」
朋友:「當然聽過啊,可是可能真的一時情緒失控,之前也沒有,也可能正好發生什麼事情等等……這樣報警不是關係更糟了嗎?」
我說:「報警就是先留個紀錄,關係是否修復後續再說囉,我想被打的人當時最需要的就是被承接著,可是旁邊的人如果第一時間是跟他說,你要饒恕,當時的心情應該很複雜吧,好像都是我的錯的感覺。」
朋友:「那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打你,你會報警嗎?」
我:「會啊!」
朋友:「可是如果你打我我不會報警……因為我很認識你,你不是這樣的人,一定是發生什麼事情了?那如果我求你,不要報警呢?」
我:「嗯……說實在的,我可能也不確定真的發生的當下我會怎麼做,畢竟腦袋可能當機了,但現在的我在預想的時候,選擇就是報警,就跟之前講的一樣,報警是個紀錄,不代表關係破壞,關係和饒恕,是後面的事情,就像出車禍小擦撞一樣,現在我們都被教導,甚至習慣說,對啊無論如何都一定要拍照,等警察來做個筆錄確認現場之後再離開,避免後續糾紛,同時也作為申請保險的依據,每個人也都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,但是事後和解釋後說,筆錄還是得做,免得被說肇事逃逸,如果用這樣來比擬家暴,有沒有比較可以理解了。」
朋友:「好像有道理……」
其實我一直在想,家暴零容忍這五個字真的太遙遠了,當事人真的在其中的時候,會不知道怎麼做,而旁邊的親朋好友,也不一定知道可以提供怎樣的支持,沒有人想要選邊站挺誰,總是勸和不勸離,卻不知過程中造成了別人的二次傷害……而家暴不只是肢體的,情緒的,錢財的,控制的等等都是家暴的一部分,只是肢體的是最顯而易見的,這不代表情緒家暴比較不嚴重喔!
看著新聞東說西說,大家開始當起螢幕法官,選邊站覺得誰對誰錯,我相信言論中,都帶出了傷害,希望透過這篇文,或是這個事件,也許可以讓我們漸漸的改變習慣,報警不是把事情鬧大,而是對自我的基礎保護,關係是互相的,每個人都要負起責任,也許可以在家暴發生之前好好分開,減少未知的互相傷害,誰說一定要勸和不勸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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