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吳姵瑩Chloe Wu 諮商心理師
希臘哲學家Epictetus曾說:「其實令我們不快樂的,並非事情本身,而是我們對事情的看法。」
一個人不快樂,往往因為事與願違,情人對自己不關注、老闆對自己不重視、事情進展不如意、朋友沒有搭理自己等,而不快樂的發生,容易有兩個歸因:
1.歸咎到外面—外控:認為他人找自己麻煩、都是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。
2.歸咎到內在—內控:都是自己不好、太笨、太慢、太沒用等。
然而這些歸因並沒有真正解決「不快樂」的困擾,只是讓情緒有個導向的出口,可以對他人發怒,可以對自己批評或自責,而造成負向情緒在自己與人際間無限負向循環。
真正創造不快樂的核心,是#非理性信念,此概念是心理治療學派中理情行為治療(REBT)大師Ellis提出,認為它會創造「責備」的行為,因為它具備武斷與絕對性的「應該」、「必須」等要求和命令,例如:
1.我必須得到生命中所有重要人物的愛與讚賞。
2.我必須完美地執行重要的任務。
3.因為我非常希望別人能體貼和公平的待我,所以他們一定得這樣做。
4.如果我得不到我所要的,那就會很糟糕,會使我無法忍受。
5.逃避面對生命的困難與責任,比起接受更多自我成長的訓練來得容易多了。
這是Ellis在他歷時五十年的心理治療生涯中,觀察到一定會不快樂的非理性信念,一定!一定!一定!很重要要說三遍,這五項信念,會讓你不停想要責備他人或責備自己,讓你無法真正為生命負起責任,又偏要他人對你負責,而這些信念也常見於憂鬱症者以及長期受情緒困擾者身上。
如果你開始認為,快樂可以是一種選擇,那麼以下三件事你可以為自己開始學習:
1.學習偵測與看見:自我覺察、看見信念,是改變內在運作歷程最重要的一步,當你看不見,你就會一直覺得生命處在被迫與無力的狀態。
2.學習停下與反思:當你可以停止去說「我也沒辦法」「我就是這樣不然要怎樣」的消極話語時,你基本上就開始掌握你的生命,讓生命轉向「我可以」「我會」的境界。
3.學習接納與包容:當我們嘗試接納與包容,就在拓寬我們認知與心的寬廣度,讓自己的心思不受限在狹小的範圍,認為需要符合某特定標準才是好的狀態。當你願意接納自己的樣貌,接納對方的樣貌,如實地理解彼此,你會感受緊抓的手鬆開了,緊縮的心也放開,而如此,人生將有許多可能。
親愛的,邀請你開始練習,選擇快樂、擁抱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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