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邱羣倫 諮商心理師
相愛的原因:相似或互補?
兩個有著強迫症症狀的人,因著「同路人」的感覺相識且相愛。
這個「相似」讓兩個人得以相互理解跟支持彼此,也有著工作能力上的互補,在熱戀期的時候也的確讓他們相信未來一切都不會變,愛情的開始,不論對方的優缺點,就連強迫症的症狀,在彼此的眼中都是那麼的浪漫美好。
這都是因為我們投射了某些內在的匱乏與需要這這個人身上,「我相信這個人會一直接納著我」,或是愛著對方(包含缺點),也如同自己被愛著一樣,這也是為什麽說熱戀時,所有缺點都是優點。
但不愛的時候呢?
兩個人經過了時間、磨合,這道光不再燦爛之後呢?如果失去了共通點,還有可能再相愛嗎?
如果我們是因著相同又或是互補的特質愛著對方,這樣的愛情都勢必會承擔著某種風險,也就是外在的「改變」。
強迫症的消失,可以替換成任何一種特質,如同象徵著:伴侶其中一個人的嗜好變了,他們再也沒有共同話題,兩人之間還剩什麼來維繫關係呢?
或許,感情中,重要的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特質相似,又或是互補,因為這某種程度都是仰賴著外在的因素,吸引彼此的都是這些特質,這也是為什麼當這些特質消失後,感情就變得那麼樣的脆弱,一下子就消失不見。
在感情中,我們每個人都是怪胎,而這樣的我們也仍舊渴望被愛。
分析心理學認為:當我們經歷了那個投射、幻滅又收回投射的過程,我們會知道真理並不在外面。沒有人會滿足我們的需求,沒有人會讓我們快樂,更沒該為我們所受的傷負責。
這也正是愛情困難的地方:在於接受原來伴侶的模樣,而不是為了對方是我們想要的樣子,並且理解對方,而這需要彼此都尊重對方自己獨特的方式。
當我們都渴望能如此所是的被他人愛著的時候,問問自己我們是否也可以這樣愛著別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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