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瑪那熊 諮商心理師
「我想跟對方分手很久了⋯⋯覺得彼此生活型態差很多,而且談了幾次他也沒心想溝通。可是,他身邊沒什麼朋友,最近工作也不穩定,我這樣會不會太殘忍?」
最近講座中,收到一位成員的發問紙條,看得出對分手充滿猶豫與擔心。
我想起小學時有份暑假作業是「剪報」,我在開學前一天狂翻報紙,看到一個陌生的名詞:「OO有限公司」,於是去問父親這是什麼意思。
「就是參與開公司的人,他付的責任是有限制的,避免超過自己負擔」父親盡量用淺白的語句跟我解釋。(可惜當年「無限上綱」這名詞還不普及,不然也滿適合作為反例呢)
在阿德勒諮商學派中,「界線」與「責任」是所有人際關係包括親子、愛情,都非常重要的必修課。當我們忍不住為對方扛下過多的責任時,一來或許自己做到流汗(卻可能被嫌到流瀾),二來容易讓彼此起爭議吵架,同時無形中也可能剝奪了對方成長的機會。畢竟你都把事情做完了,他當然不需額外再做什麼,也不用去改變自己(小心踏上媽寶爸寶、公主王子的養成之路!)。
一段愛情結束,同樣有界線&責任議題
我們希望好聚好散,期待在離開彼此後,對方也能過得好。這樣的善心,來自對逝去感情的眷戀,畢竟兩人共同走過的那段日子,即使有爭吵,也仍有許多甜蜜及美好。然而這種「希望在分開後,對方仍然過得好」的好意若是過多,變成「分開後對方是否過得好,我必須承擔責任」,首當其衝就是給自己難以負荷的壓力,想想看,要為對方往後的人生負全責,是多麼沉重的事情!
而且如上所述,當你為對方扛下過多責任時,一方面代表不信任他有能力走過這道關卡,二方面你的若即若離、持續付出等於營造一個溫室,讓「已經分手」的對方沈溺在短暫的保護傘下。然而許多提供這種保護傘的「提分手者」,雖然也有捨不得、放不下的心情,但更深處的動力往往是愧疚與罪惡感:「我不想被當成無情的壞人,所以還是對他好」。但這種半調子、不可能長久的保護傘,卻也正好讓對方無法處理「被分手」的失落,受到前段感情的束縛,難以重新站起、向前進。
真的要分手,那就說清楚吧!
因此,若「提分手者」在嘗試溝通、謹慎評估後決定離開關係,與其因為不捨、擔心或內疚而藕斷絲連,不如清楚劃下界線,反而能幫助對方儘早走出來、甚至成長強壯。確定要分手後,請開始計劃如何告訴對方,如果仍想做最後一搏看有無挽救餘地,也要盡快給予回覆:「我們是否還是情侶」。當然,向另一半提分手時,「安全」絕對放第一順位。即使對方平常再理性,但對某些人來說,失去關係彷彿對生存造成威脅,這時大腦的邊緣系統與杏仁核作用,取代原本理性的前額葉,可能因為衝動做出意想不到的行為。
當你已經告知分手,雖然對方可能百般不願,或開始講自己會有多慘,你也要將界線說明清楚。並不是要你從此恩斷義絕、像個陌生人不聞不問,而是告訴對方你能做的(例如剛分手第一個月,還是會回他訊息),以及無法做的(例如既然分手,就不想再單獨約會或見面)。或許對方會盧、會凹你,這時記得表達自己無法接受的理由,包括你的感受、想法,當然你可以視情況提出折衷方案,但不能輕易放掉原本設定的底線。最重要的是,當你談好「協議」,就務必認真實行,別因為隔天對方幾句甜言蜜語或苦肉計就被綁架。記住,如果你真的要分手,歹戲拖棚的行為對他的傷害反而更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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