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增加表達力?談「7:38:55法則」的誤用與修正

作者:瑪那熊諮商心理師

如果你有在學習「聊天技巧」、「人際溝通」這類領域,很可能接觸過「7 38 55 溝通法則」,號稱只要遵循「7 38 55 的黃金比例」,就能讓互動更順利、輕鬆說服對方,並製造好感。這個法則到底是什麼?真的有這麼神奇嗎?

7:38:55 溝通法則

關於這個溝通法則,最常見的說法是:美國心理學家Albert Mehrabian 曾經由實驗證實,當你表達時的說服力,以及別人對我們的觀感、印象,55 %來自外在形象、肢體與表情,38% 來自我們的聲音語調,至於內容?抱歉,僅有7% 的影響力

於是愈來愈多人鼓吹,要製造好印象並吸引對方,聲音與動作才是關鍵,你講什麼其實不重要。於是我們會見到一些人,在聊天時極盡表演之能事,誇張的笑聲與音調、刻意的手勢與表情,將平凡無奇(甚至有點無聊)的事情,說得像是中樂透般激動。若照這個法則,這種策略應該能收到好效果,但試想當你在現場時,真的會想一直聽下去嗎?這種「表演式聊天」剛開始的確很吸睛、引人發噱,但卻容易讓人很快感到「膩」,覺得他大驚小怪、油腔滑調,搞不好想保持點距離,更別說製造好感、加深正面印象了!

那為什麼會有7 38 55 法則呢?Albert Mehrabian 真有其人,也的確做過實驗而提出此論點,但問題出在被誤用了!

Mehrabian 1967 年寫過兩篇研究,讓受試者說出單詞(如親愛的、可怕的),搭配不同的「互動線索」,來探討語意內容、聲調、表情三者在溝通時對情緒的影響。接著,Mehrabian 將兩篇研究結果結合,提出了7 38 55 這個觀點。然而,原始的實驗是設計在「當語意內容與聲調、表情不一致」的情況下,得出的結果。例如:當你今天被邀請參加生日派對,將禮物送給朋友時,對方用低沈的聲音說「謝謝」且超級臭臉,此刻我們傾向用「語言內容之外的線索」來判斷對方的心情是否高興,勝過他所說的那句「謝謝」。

因此,所謂的7 38 55 法則不能套用在所有人際互動中。

「語言內容」和「非語言訊息」是相輔相成的!

Mehrabian 隨後在1971 年撰寫的《Silent Messages 》書中,提出溝通包含了三要素:內容(words )、語調(tone of voice )、非語言行為(non-verbal behaviors )。若是「言行不一」、情境模糊(ambiguous )時,聲音、肢體等要素的影響力才明顯。

隔年Mehrabian又在另一本書《Nonverbal Communication》中強調,這個法則並非適用所有溝通情境,只有在「某人說話時的語調、手勢、表情(非語言訊息),和他所說的內容(語言訊息)不一致時」,人們才會受此法則影響。

然而,多年以來73855法則被以訛傳訛,網路更加速了誤用、濫用,讓Mehrabian忍不住在2009年時於自己的網站上再次澄清。甚至對於73855這個比例,也有許多後續的研究持不同意見。總地來說,我們都誤會了這個法則,不小心錯殺、低估了「內容」的重要性。

既然你已經知道常見的溝通誤區,該來談談「語言內容」與「非語言訊息」的關係了。Mehrabian 在《Silent Messages 》認為,它們之間的一致性能讓溝通更有效,而我的經驗則觀察到兩者間屬於相輔相成、相互支援的關係。

內容無趣空泛,再努力的「表演」終究會被看破手腳;內容精彩,但平淡無奇的表達方式會讓聽者提不起勁,浪費了好故事。

因此,內容、聲音、肢體並非7 38 55 ,同時兼顧才是良好互動的訣竅。

以聲音來說,不但會影響對方是否集中註意力聆聽,甚至還能透過合適的技巧,讓對方更投入故事之中。另外,在回應別人的對話時,聲音用得對,能讓他產生許多好印象;聲音用錯則往往造成誤會、種下疙瘩。在提升溝通力的旅程中,記得別偏食只重視其中一環,內容、聲音、肢體三者並重才會有更好的效果喔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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