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不是「乖」才值得被愛?讓乖巧成為選擇,而不是應該

作者:盧新之 諮商心理師

從小我的乳名就叫「小乖」,據我姊說是我差不多3、4歲時,自己要求大家要這樣叫我(哪來的idea我也很納悶⋯)!總之,家人們也乖乖叫我「小乖」啦~聽盧媽說,我小時候是真的很乖的寶寶,好吃好睡,很順從聽話,所以名符其實!
到我長大後,讀了心理學,對自己覺察探索才發現,語言是有力量的,被呼喚的名字更是有影響力!
(飯可以亂吃,話不要亂說,名字一定要好好取!)

重男輕女的文化裡,我學會了用「乖」來被看見

生長在重男輕女的傳統大家族裡,公嬤有六個女兒十二個孫子,父母有三個孩子。大哥是長孫加長子,不用做什麼公嬤都會覺得好棒棒,在家中就是個會走路的發光體!姊姊聰明又早熟,國小每次段考都全校第一名,隨隨便便就縣長獎畢業,在家中人人誇他聰明又懂事!小小的我,又沒有陰莖又不會讀書,要怎麼被家人看到、重視呢?整個家族的人都叫我「小乖」,那我就當個乖巧順從的孩子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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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從國小開始,我很積極主動地做家事,洗碗、擦桌子、泡茶、倒茶、切水果、洗衣服、晾衣服、折衣服、掃地、抹地板、幫公嬤按摩⋯⋯樣樣勤做。常常在很多阿姨姨丈來時,洗碗洗的特別大聲,切水果擺盤的很漂亮⋯⋯

現在想想,小小的「小乖」只是想被看到、被在乎、被喜愛而已!

這樣的我,因為名字侷限了自己,以為只有「乖」才能被愛,因為我叫「小乖」啊!所以我不能壞、不能生氣、不能有不同的意見,更不能叛逆。導致我做錯一點事,心中就有個「超我」媽媽出來教訓我!個性變得自我要求很高、完美主義、吹毛求疵⋯記得國小時不知道是做錯什麼事,自己還對自己掌嘴,現在想起來,真的超變態的!


探索、理解、解放自己

我的順從乖巧、要求完美⋯累壞了自己,苦了自己,但我也感謝它們,讓我成為勤勞正直的人!讓我學會很多事,一直求進步。不然,我不會讀碩士,考上心理師,因為我並不善於讀書也不聰明。所以我以前教課時,常對學生說:「並非能者多勞,而是勞者多能!」,鼓勵他們多方涉略學習,多多探索自己!

知道了並非乖巧才會被愛,無論我是怎樣的人,一定會有一個人永遠愛我,那就是—我的母親!自己變成媽媽,才了解媽媽的心就是如此。「乖巧」變成一種方式,我可以選擇要不要使用的方式,而非僵化限制我的框架,例如:當個在指導教授面前的乖巧好學生、在公婆面前的乖巧好媳婦⋯XD

我們都希望小孩乖巧聽話,但在我們說出:「聽話!乖一點!不要吵!不要問!照著做!⋯」前,是否應該先思考:「真的要那麼聽話嗎?」、「需要那麼乖嗎?」、「小孩乖你才愛他嗎?」、「是不是只是大人的控制欲在作祟呢?」、「這樣說對孩子會有什麼影響呢?」⋯⋯教養真的很難,我們一起共勉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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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學小知識補充:

佛洛伊德的人格理論,包括了三部份,分別稱為本我、自我、超我,彼此交互影響,在不同時間內,對個體產生不同的作用。

  • 本我(id)是人格結構中最原始部分,是人類的基本需求,如飢、渴、性三者均屬之。本我中之需求產生時,個體要求立即滿足,依照「享樂原則」。例如嬰兒每感飢餓時即要求立刻餵奶,決不考慮母親有無困難。
  • 自我(ego)在現實環境中由本我中分化發展而產生,由本我而來的各種需求,如不能在現實中立即獲得滿足,他就必須遷就現實的限制,並學習到如何在現實中獲得需求的滿足。自我依照「現實原則」,介於本我與超我之間,對本我的衝動與超我的管制具有緩衝與調節的功能。
  • 超我(superego)是人格結構中居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,是由於個體在生活中,接受社會文化道德規範的教養而逐漸形成的。超我有兩個重要部分:一為自我理想,是要求自己行為符合自己理想的標準;二為良心,是規定自己行為免於犯錯的限制。因此,超我是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分,支配超我的是「完美原則」。

 

延伸閱讀:乖孩子真棒?心理師:孩子的貼心其實是「小老公/小老婆」現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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